音樂民族誌報告 音樂學研究所一年級 謝昀倫
「民族音樂學入門 ETHNOMUSICOLOGY AN INTRODUCTION」這本書的第四章,為「音樂民族誌 Ethnography of Music」此文作者係芝加哥大學人類學博士、加州大學民族音樂學系教授Anthony Seeger,(關於其簡歷可查詢加州大學民族音樂學系網站http://www.ethnomusic.ucla.edu/people/seeger.htm而倘若有興趣聆聽他的談話,則可參考http://www.artistshousemusic.org/videos/music+educator+profile+ethnomusicologist+anthony+seeger+of+university+of+california+los+angeles、http://tw.youtube.com/watch?v=AuJiwYWpaEo&feature=related,兩處皆有作者的訪談,內容頗為豐富,個人覺得值得推薦!)在此文中,作者試圖透過不同領域的學者,以各自的角度、立場和視野所進行的研究與論述,呈現音樂民族誌的廣泛及多元性。
首先,我們必須對音樂民族誌的角色定位有所認識、瞭解,方能清晰其性質、內涵、方法和目的。A. Seeger根據民族學家Hultkrantz的觀點,(Ake Hultkrantz 1920年生於瑞典,是一位民族學、比較宗教學家,其最傑出的成就在於對北美原住民之宗教信仰研究。如要對他進行初步認識,則可參考http://www.giffordlectures.org/Author.asp?AuthorID=84、http://www.waveland.com/Titles/Hultkrantz.htm等網址。)表示:「民族誌 Ethnography」字源乃據希臘文「ethnos」是「民俗」、「人民」的意思,而「graphein」則是「寫」的意思。因此「ethnography」(法文為「ethnographie」便是對民族的紀錄,即「民族誌」;而在此,我們記錄的重心,在於民族中之音樂部分。根據這樣的定義,A. Seeger以為「民族誌」應有別於「人類學」,因「人類學」是一門以學術理論視野關照人類社會的學科。故「音樂民族誌」不需要符合「音樂人類學」,因為「音樂民族誌」並非被定義在學科的行列或理論之眼界中,而較確切的說,是透過描述的途徑,從對聲音的紀錄,到記錄聲音是如何被構思、安排、欣賞,如何影響其他個體、人群,以及社會與音樂之進行程序。音樂民族誌就是記下有關人們構築音樂的方式,它也許是對事件進行分析性的抄寫,而不單純是針對聲音,這通常包括以個人經驗或田野調查作為基礎的細節性解說和一般性陳述。由Seeger這樣的說明,可以瞭解音樂民族誌著重將我們對音樂事件的觀察記錄下來,而不是對所見所聞進行學術性、理論性的分析與比較。
解決了「民族誌」的定位問題後,接下來要進一步考慮到,所要記錄的對象是「音樂」,而「音樂」是什麼呢?Seeger認為20世紀後的人們常混淆「聲音」和「音樂」,部分原因是由於錄音技術的進步,使我們可以從收音機、立體音響等設備聽到聲音,而產生聆聽的錯覺,但這些機器不會建構音樂,「人」才會。那麼,音樂是自然界的副產品嗎?Seeger引述Rowell於1983年的著作,文中表示柏拉圖(柏拉圖Plato約生於西元前428或427年,約卒於西元前348或347年,其作品中最著名者,當屬「國家篇」這部闡述烏托邦理論的對話。若欲瞭解他的生平、作品和思想內涵,除維基百科外,還可參考羅素所著「西方哲學史」第一冊13至18章。http://www.ebaomonthly.com/window/liter/philwest/philw_cont.htm可閱讀全書中譯內容)以及早期中世紀神學家所描寫的完善創造,是創作出「天體的音樂」,然這很明顯是哲學的想像。音樂又時常被稱為「世界語言」,然這可能只是一種浪漫的幻想。那麼,音樂的一般性定義,必須包含「聲音」及「人類」兩者,音樂是一個溝通體系,也就是由一社區裡的一些成員,創作出具有結構性的聲音,用以和其他成員溝通。John Blacking(John Anthony Randall Blacking(1928-1990)是一位英國社會人類學和民族音樂學家,對馬來文化和非洲音樂頗有研究,尤其鍾情於非洲南部之Venda音樂,關於他的資料,除維基百科外,還可參見http://sapir.ukc.ac.uk/QUB/Introduction/I_Blacking.html、http://www.qub.ac.uk/VendaGirls/Bibliography/agawu.html等。)稱音樂為「人為組織化的聲音」,而Alan Merriam(Alan P. Merriam(1923-1980)美國民族音樂學者,重要著作為「音樂人類學 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主張「音樂包含有人們的概念與行為,聲音及對聲音的評估。」音樂如同語言、舞蹈等,是一種溝通的形式和媒介,且表達的方法因人而異,一個人的音樂可能是另一個人的噪音。
進行有關音樂的記錄不僅是可能的,且是一個研究、探索音樂的基本途徑。雖然Alan Merriam和Bruno Nettl(Bruno Nettl 於1930年出生於捷克,1939年移居美國,是一位民族音樂學家,在伊利諾大學教授「音樂與人類學」研究專長為:美國原住民、伊朗、南印度音樂文化,以及西方古典音樂文化的民族音樂學研究方法等,相關簡介與資料可參見維基百科以及http://www.anthro.uiuc.edu/faculty/nettl/、http://videolectures.net/bruno_nettl/、http://www.music.uiuc.edu/facultyBio.php?id=66 等網址。)主張:兩陣營的著述者們皆同意人類學與音樂學方法的根本融合會是理想的,多種關於「音樂是什麼」的不同想法,產生出了非常迥異的結果,但對音樂產品,也就是聲音的研究,經常未曾認真的調查聲音在表演者與聽眾之間的交互關係;而對於表演者、聽眾和動作的探索,則有時全然忽略了聲音之產生與欣賞。如此,不同專業領域的研究者們,都捍衛著各自的觀點和立場,而似乎難以產生交集,為了彌補這樣的情形,或許較有用的方式,是提出些常識性的問題,以及自身音樂經驗的分享,而不是確切的解答。
接下來要談論的,是「目的與『道路地圖』」。此一部份主要在闡述在不同專業和學科的研究中,使用音樂民族誌所能達成的目標,以及對於這些研究之脈絡整理。首先,Seeger提出了一些一般性問題,是不論歐洲或世界各地的許多人都曾提出、分享的:
1、什麼樣的情形發生在人們建構音樂的時候?哪些原則用以組織聲音的結合,與其在時間中的安排?
2、為何一個特殊的個人(他、她)或社會團體(它),在特定之時、空背景下,表演或聆聽特定的聲音?
3、音樂與社會或團體中的其他程序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
4、音樂表演對於音樂家、聽眾以及其他參與其中的團體有何影響?
5、音樂創意從何而來?個人在傳統中,以及傳統對個人之型塑過程裡,各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6、音樂與其他藝術形式間的關係為何?
這些主要的問題,普遍得足以適用於質問幾乎所有種類與地方的音樂,然而並非每個社會或研究者,都會對這所有的問題感興趣,也有些人會在考察時使用更明確的措辭和語句。以Steven Feld為例(Steven Feld 是一位美國民族音樂學、人類學、語言學家,從2003年起至今執教於新墨西哥大學,教授「人類學與音樂」之課程。他最特別之處,是對巴布亞新幾內亞的Kaluli 族人的音樂文化,進行了多年的研究。相關介紹可見維基百科,以及http://www.unm.edu/~anthro/faculty/profiles/feld.htm、http://www.britannica.com/EBchecked/topic/203853/Steven-Feld等網址),發表了在六個大標題下的一長列問題,其中許多可以為上述問題所包含。至於要如何試圖回答,則依個人興趣、專業以及文化取向而定了。例如生理學、心理學、社會學、民族學、人類學、音樂學,乃至政治、經濟等,都可以成為我們瞭解音樂事件的角度和視野。
在眾多著述者當中,Charles Seeger (Charles Louis Seeger (1886-1979)出生於墨西哥市,後移居美國,是一位音樂學家、作曲家和教育家,可說是美國音樂學的奠基者,且為本章作者Anthony Seeger的祖父,其傳記和相關資料可參考維基百科與http://www.press.uillinois.edu/books/catalog/83dqw6yn9780252024931.html、http://illuminations.berkeley.edu/archives/2005/history.php?volume=4),最清楚的為音樂與音樂學途徑的多樣性作出了論證。他在一系列的文章中,解釋了他稱為「音樂學程序資源大綱」的不同部分。此大綱是一個複雜的表格,指示著他所能想像出的最多可能影響音樂之要素。從聲音本身的物理方面,到歷史對傳統的影響,以及根本價值觀、概念與表達方式的層面。他列出了二十項在音樂事件分析中參與的領域,從數學、邏輯,以致於傳說、神秘主義甚至狂喜者。Seeger將自己的圖表比為「道路地圖」,也就是對許多可能之「道路」或調查路線的靜態呈現。Hermann Helmholtz(Hermann Ludwig Ferdinand von Helmholtz(1821-1894)是一位德國科學家,在醫學、生理學、解剖學、物理學等領域都曾做出貢獻,並對美術、音樂等方面也有其見解與理論。如要對他進行更深入的認識和瞭解,可參考http://www-groups.dcs.st-and.ac.uk/~history/Biographies/Helmholtz.html、http://www.ilt.columbia.edu/projects/bluetelephone/html/hemholtz.html、http://www.ub.uni-heidelberg.de/helios/fachinfo/www/math/homo-heid/helmholtz.htm和維基百科等。)以及Mieczyslaw Kolinsky比起其他人來,較屬於圖表中的「美學密集區」;Merriam、Ruth Stone以及許多從事音樂民族誌工作的人,在其中的「語法密集區」;Richard Wallaschek(Richard Wallaschek(1860-1917)是奧地利比較音樂學家,另外對於音樂人類學、音樂心理學等方面也做出了貢獻。參考網址http://icmpc8.umn.edu/proceedings/ICMPC8/PDF/AUTHOR/MP040290.PDF)在此表中間的「生物文化區」Steven Feld和A. Seeger的一些研究與著作,則分別於圖表的左、右方。過去的100年間,音樂學者們所提出關於音樂的問題,以不同形式消長、重現,而對於某些議題的強調、探索較另一些多,
則與社會及知識界的歷史有關,雖然探究問題的途徑在這數十年有所改變,但某些相同的問題仍繼續存在。
接下來,便是要開始探討音樂民族誌的途徑。首先,從人們記錄音樂的歷史來看,其實人們對於各地民族的早期紀錄,可從探險家、商人、旅行者和傳教士們對其所到之處的見聞,進行報導或描寫開始,這些紀錄常包含對該地之歌唱、舞蹈等表演的敘述。這些旅行日誌雖然有助於日後的研究,但這些作者們通常並不會試圖建立系統性的紀錄。例如他們可能這麼寫「當我到達酋長的屋子附近時,我聽到了大聲、吵雜的歌唱」,即使有些作者對聲音有系統的描寫,如Jean de Lery(Jean de lery(1534-1613)是第一個將巴西的一些動、植物和原住民生活介紹給歐洲讀者的法國人,1556年時,他決定跟著一些新教牧師前往巴西,後來也成為一名新教牧師。關於其生平和作品簡介,可參見http://www2.lib.virginia.edu/exhibits/gordon/renworld/lery.html、http://fs.oxfordjournals.org/cgi/content/full/61/1/90以及維機百科等)出版了第一部對巴西印地安人歌曲的抄錄,其中寫到:他們的舞蹈是那樣和諧「沒有人說他們不懂音樂」,然探險家們通常對舞蹈和樂器的敘述比較詳盡,對音樂風格則相形之下沒有太關心。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是法國啟蒙運動之重要思想家之一,最著名的作品是「社會契約論(The Social Contract)」。對於其經歷和思想內涵的初步認識,可參考http://www.lucidcafe.com/library/96jun/rousseau.html、http://www.iep.utm.edu/r/rousseau.htm、維基百科和羅素「西方哲學史」第3冊19章。)在著作中開始顯現一些音樂民族誌的最基本特質。在他的「音樂辭典 Dictionary of Music」,他將古典與當代的資料蒐集在一起,並試圖讓讀者瞭解不同民族在音樂腔調的差異。書中有中國、波斯的曲調,加拿大原始民族的歌曲以及瑞士的一種稱為Razz des Vaches的歌唱。盧梭的紀錄描述了兩個重要的結論:第一,是考慮音樂的普遍性規則,也就是聲音本身所具有的物理性規範,所以他認為應該可以從所記下的樂曲中,找出適切的調音,讓人讚賞、佩服其規則之完善、普世性。第二,是音樂對人的影響不僅限於歌曲之物理性效果,而有時是音響在於聽者情感上的作用。例如上述瑞士的Razz des Vaches這種在哀悼死者時所唱的曲調,就因為會使每個聽到的人流淚、意志消沈、死亡,而被族人所禁唱。
既然音樂的影響不僅是在物理方面,那我們便有必要瞭解音樂表演對音樂家和聽眾有什麼影響,這便引導民族音樂學走向對各種不同文化的認識與學習。雖然19世紀仍有學者繼續著盧梭探討聲音之影響的傳統,但大多數的研究進入了進化觀點的脈絡中。雖然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對於各種所謂「原始民族」的探索漸漸讓歐洲人感到興趣,但仍很難擺脫演化觀點之影響。在此,本章作者介紹了Richard Wallaschek的著作「原始音樂-野蠻民族音樂、歌曲、樂器、舞蹈和手勢(啞劇)起源與發展之探究」中的觀點與見解,Wallaschek認為音樂的產生是由於人類普遍本能的對於節奏化運動之慾望,而後隨著時代演進漸漸發展成現在的樣子。雖然其研究被認為以歷史觀點為主,但他的不少論點直至今日仍為民族音樂學研究記錄的某些特質。其中之一便是認為,對非西方音樂的探究可以是有價值的,因為這麼做能夠讓歐洲人更加理解到,較他們自身傳統不清楚的音樂社區和面向。他論述到舞蹈和製作音樂可以增強一個群體的團結,透過這些活動讓彼此成為一體,因而給這個團體在求生的奮鬥中帶來優勢。由此可看出論述當中的進化學說影響,故他認為12等律是最終極的調律方式,因為此最符合樂器演奏之實際需要,且半音變化是最細微分割的可能性了,故本章作者表示,他也許是一位鍵盤樂器演奏者,若他對印度音樂有多一些瞭解,可能就不會發出如此見解了。儘管Franz Boas(Franz Boas(1858-1942)是德國人類學家,後移居美國,任教於哥倫比亞大學,他最為人知的是對溫哥華北部的一個印地安民族Kwakiutl的研究,並提出「文化相對主義」的觀點。相關介紹可參考http://www.mnsu.edu/emuseum/information/biography/abcde/boas_franz.html、http://www.columbia.edu/cu/anthropology/about/main/one/boas.html、http://www.nndb.com/people/861/000097570/以及維基百科等。)對演化論方法提出了批判,但以對各種材料之搜集並研究其歷史脈絡和音樂結構發展的探索方式,仍又持續了半世紀。包括Carl Stumpf(Carl Stumpf(1848-1936)德國心理學家、比較音樂學者,可參考維基百科。)以及Curt Sachs(Curt Sachs(1881-1959)德國音樂學家,也是重要的現代樂器學之奠基者,與Erich Moritz von Hornbostel共同建立著名的「Sachs-Hornbostel樂器分類系統」在1933年,由於猶太人身份而離開德國,先前往法國,而後到了美國並定居紐約。)的著作中,都還有採用此種方法。「原始」音樂對於Sachs而言,「模仿以及自然而然的情緒表達,先於所有形成聲音的意識,「狂喜」在最廣泛的字面意義上,主導了嗓音和四肢。」,但來自世界各地之音樂形式的累積,使他越發謹慎了。
在1960年代,Alan Lomax發表了更複雜的社會與歌曲型態,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他將之歸納為兩種典型,A典型是個人的演唱,節拍、旋律複雜,具有裝飾音,通常聲音嘈雜,咬字適當;典型B為合作的、群體取向的演唱,多層次且有凝聚力,節拍、旋律單純,沒有裝飾音,通常聲音清晰,咬字含糊。A典型是一種特有的獨唱風格,從遠東一路向西到歐洲,只要政府機構高度中央集權的地方,便經常可發現。B典型是一種合唱風格,其中心在一些無政府、緊密合作的社會,如非洲的Pygmies(關於Pygmies的影片可參觀http://tw.youtube.com/watch?v=ydhC8qT_sT8)以及Bushmens(關於Bushmens的相關影片可參見http://tw.youtube.com/watch?v=vyCIGnx6afY、http://tw.youtube.com/watch?v=yiBSZakA-cs等),但這種單純的典型劃分當然是不足以解決許多複雜的問題的,因為大部分的情況是這兩種風格被交互或綜合使用在音樂表演當中,如在Feld所專門研究的Kaluli音樂中,便可能由於不同的歌曲,而屬於數種相異的型態。
除了從歷史脈絡探討民族音樂發展之外,另一個音樂研究的途徑,強調的是從「文化區」的觀點,也就是以地理角度來探究民族音樂之多元性。持此觀念者,在人類學方面,如Boas的一些學生,特別是Clark Wissler(Clark David Wissler(1870-1947)美國人類學家,關於其生平與研究,可參考http://www.mnsu.edu/emuseum/information/biography/uvwxyz/wissler_clark.html、http://www.indiana.edu/~intell/wissler.shtml和維基百科等)、Alfred Kroeber(Alfred Louis Kroeber(1876-1960)美國人類學家,Boas的第一個學生,相關資訊可參閱維基百科以及http://www.mnsu.edu/emuseum/information/biography/klmno/kroeber_alfred.html、http://www.nndb.com/people/040/000087776/、http://www.lib.berkeley.edu/ANTH/emeritus/kroeber/pub/等),而音樂學方面則有Roberts、Boas的學生Herzog和Herzog的學生Nettl等。Nettl的研究在於北美原住民音樂,而另一位音樂學者M. McLean則對大洋洲音樂的結構和樂器作了初步的分析。地理方法的文化區分類之好處,在於可以完成一些只靠田野調查無法達到的目標,也可以補充、幫助歷史觀點的研究,然最大的缺點在於其數據,因為取樣的選擇容易造成結果的差異。例如Erich M. von Hornbostel(Erich Moritz Hornbostel(1877-1935)奧地利音樂學家,以對民族音樂的研究最令人印象深刻,另外與Sachs共同建立著名的樂器分類系統,相關介紹可參考維基百科。)認為自己將北美印地安音樂風格作了分類,然卻受到Herzog在一偏比較Pima和Pueblo音樂風格的、具影響力之文章的反駁。
另一種音樂民族誌的途徑,所強調的是對於音樂文化之理解的多樣性,而不是相似性或歷史的研究,每一種音樂傳統都被視為一個個別的單位,而表演也是如此,這一途徑的研究者所提出之問題,後來被證明與音樂民族誌有更多的關連。既然如此,我們勢必要具備非常豐富的知識,包括對各個音樂傳統,及其形成的社會、文化背景等。雖然這是一個有特色的當代研究領域,但肯定是在Bronislaw Malinowski(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波蘭裔英國籍具有影響力的人類學家,也是功能主義的奠定者。相關介紹可參考http://www.mnsu.edu/emuseum/information/biography/klmno/malinowski_bronislaw.html、http://www.csuchico.edu/~curbanowicz/Malinowski1968.html與維基百科等。)對於Argonauts(Argonauts是希臘傳說中一艘船的名稱,在此指的是一個民族,相關資訊可參閱http://translate.google.com.tw/translate?hl=zh-TW&sl=en&u=http://www.timelessmyths.com/classical/argonauts.html&sa=X&oi=translate&resnum=8&ct=result&prev=/search%3Fq%3DArgonauts%26hl%3Dzh-TW%26rls%3DGGLG,GGLG:2006-05,GGLG:zh-TW%26pwst%3D1以及維基百科等。)這西太平洋群島居民的對話,開啟人類學研究之新頁之前發聲的。另外A. H. Fox Strangways在1914年的著作「印度音樂」也是相當具有貢獻的著作。
音樂對社會生活的其他層面有何影響?這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問題。因而除了音樂本身以外,我們還要瞭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係。在關於這方面的論述中,馬克斯 Carl Marx所持的觀點是,音樂為社會之上層結構的一部分,因此,音樂風格決定於組織當中具有生產意義的人。而Max Weber(Maximilian Carl Emil Weber(1864-1920)德國政治、經濟學家,被認為是現代社會學研究的奠基者,最重要的著作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相關資料可參考維基百科或http://cepa.newschool.edu/het/profiles/weber.htm等加以瞭解。)則認為音樂的材料來自個人思想的程序,也許是風氣和思潮的一部份,並且還可能推動社會與經濟發展。而英、美人類學家們對於這樣的辯論不感興趣,影響他們更多的是Durkheim(Emile Durkheim(1858-1917)法國社會學家,所出版之作品對於教育、犯罪、宗教、自殺等問題都有研究,與Marx、Weber被稱為現代社會學研究的三大奠基者。),而把問題的核心放在音樂的功能上。如Merriam列出音樂可能具有的功能,包含情緒、表達、美學、享受、娛樂、溝通、象徵、呈現、物理反應、符合社會標準、確認社會機構以及對文化之永續和穩定做出貢獻等。另外,作者還提出了Anthony King、Hugo Zemp、Charles Keil等人的研究內容和觀點為例,說明對音樂在社會中之功能的不同見解。另外,Stone、Feld等人,是從其所研究之民族的特別語句或觀念入手,抑可為探索之面向。而Paul Berliner(對於此教授的相關介紹可參考http://fds.duke.edu/db/aas/Music/faculty/paul.berliner),則是透過對非洲拇指琴Mbira(又稱為Sanza)的實際學習,瞭解其音樂系統和美學觀,以相似之角度進行研究的代表性例子,還有Hood對於印尼甘美朗(Gamelan)音樂的長期實際學習、J. M. Chernoff所專注從事之西非鼓樂的探究等。Regula Qureshi(印尼裔美籍之大提琴演奏家、音樂學者,相關資料可查詢http://www.thecanadianencyclopedia.com/index.cfm?PgNm=TCE&Params=U1ARTU0002910、http://www.fwalive.ualberta.ca/vmctm/en/html/narratives.php?id=2&sec=6等),提出了對音樂記錄時的分析步驟,並且特別強調表演者,也就是音樂家的重要,因為沒有人比他們更瞭解音樂語彙。
而我們學習音樂民族誌的目的是要對音樂進行記錄,所以自己實際做練習是最有用處的。作者提供了一個範例,是關於一場雷鬼音樂會Reggae Concert的敘述,比較安靜聆聽與多方詢問的不同,以說明做紀錄時應注意多元角度的理解。最後結論時,作者引用了印度寓言中「盲人摸象」的故事,提醒我們在進行研究時,應敞開心胸,接受各種角度和立場的觀點,並與其他不同領域的人共同合作,才會得到較全面而周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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