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星期五

表演實踐期末報告

Johann Sebastian Bach 管弦組曲之要點與演奏版本比較 謝昀倫

前言

組曲(Suite) 是 Baroque 時期重要的器樂曲種(Genre) 之一,而管弦組曲(Orchestral suite) 則是此時期較晚方出現之作品型態。除了許多欣賞者熟知的 George Frideric Handel(1685-1759) 之著名管弦組曲《水上音樂》(Walter Music) 與《皇家煙火》(Music for the Royal Fireworks) 外, Johann Sebastian Bach(1685-1750) 的四首管弦組曲亦為箇中之代表作。因而本文將首先簡介組曲之定義、在 Baroque 時期的使用名稱、組成及樂曲形式,而後呈現 Bach 四首管弦組曲之完成時間、調性、構成與樂器編制等基本資訊,並介紹當中最為聆聽者耳熟能詳的兩個樂章,最後聚焦於第三號管弦組曲 BWV 1068 中的 ‘Air’ 這一樂章之四個演奏版本的比較。

一、 組曲簡介

組曲(Suite)乃萌芽於 1550 年代,而後興盛於 Baroque 時期,是一組統合於同一調性,由舞曲為主所構成的器樂曲。除了 ‘Suite’ 外,於 Baroque 時期常見的使用名稱尚有 ‘Ordre’(法國作曲家,尤其是 Francois Couperin(1668-1733) 常用此名稱)、‘Partita’ 如 Bach 的鍵盤組曲 BWV 825 至 830 與 ‘Ouverture’ (或 ‘Overture’)如 Bach 的管弦組曲 BWV 1066 至 1069 而不少作曲家將 Suite 和 Sonata da Camera 自由的交互使用。

組曲主要由不同節拍、節奏和速度的舞曲組成,以快、慢相間為原則。 1650 年代,所謂典型的組曲,即 Allemande、 Courante、 Sarabande 與 Gigue 四個樂章所建構的組曲漸漸形成,一般認為 Johann Jakob Froberger(1616-67) 為此典型的確立者,因為其創作了許多以此四樂章構成的組曲。後來作曲家將此架構擴充,以前奏曲(Prelude)、義式序曲(Sinfonia)(相對少見)抑或法式序曲(Overture)作為樂曲開始,且在 Sarabande 和 Gigue 間加入其他舞曲,常見的有 Minuet、 Gavotte、 Bourree、 Passepied 和不是舞曲的 Air 等。這些附加的舞曲常以另一段落形成調性或織度對比,如 Minuet I/II 若為調性對比,則通常是同名大、小調或關係調,織度對比則通常由聲部多寡或音域大小之變化所造成。在演奏實踐上,第二大段演奏完畢後會回歸第一大段,以 Minuet 為例,聽來便是 Minuet I、 Minuet II、 Minuet I 的三段體,到了古典時期,由於第二大段經常由三個聲部構成,故稱為 ‘Trio’。法國作曲家 Francois Couperin 經常將舞曲代以富幻想性標題之性格小品。

各舞曲之樂曲形式多為單純的二段體(Sympel binary),偶有再現的二段體(Rounded binary),兩段各反覆一次。第一段通常結束於樂曲之屬調或五級和聲,若為小調則亦可能停在其關係大調,第二段通常經過數個近系調而後回到原調結束。前奏曲或序曲的形式相對自由,通常以一氣呵成(Through composed)的曲式呈現, Bach 則會使用回歸形式(Ritornello form)、賦格形式(Fugue form)或二者的結合,此外,若組取的名稱為 ‘Ouverture’ 則使用法式序曲慢、快、慢的曲式,此亦為一種 Rounded binary 的變化,慢版段落以負點節奏為主要特色,而快版段落中作曲家則常使用聲部模仿(Imitation)或賦格風(Fugato),不論何種形式,調性皆以原調及其近系調之轉換為主。如 BWV 831 及四首管弦組曲,皆採用此形式。而如上所述,插入於 Sarabande 與 Gigue 間的舞曲,經常呈現段落對比,因而形成 A, B, A 三段體(Ternary) 形式。此時, 大 A 段中的較小單位小 A與小 B 都要各反覆一次,中段裡的兩個小段 C 和 D 也需反覆。有時作曲家會於舞曲後加上一個便奏,如 Bach 在其小提琴無伴奏之 b 小調 Partita BWV 1002 中,便於每個舞曲後加上一個 Double 其內容為此舞曲的便奏。

二、 Bach 管弦組曲介紹

據《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2001 年版中〈Johann Sebastian Bach〉 詞調作者 Christoph Wolff 的說法:長久以來,學者們認為 Bach 的器樂作品大多完成於其在 Cothen 其間,即 1717-23 年,然近來對於手稿與風格的研究傾向於認為 Bach 的器樂曲於 Leipzig 完成者多於其在 Cothen 所創作。目前學者們認為第一號管弦組曲完成時間不早於 1725 年,第三與第四號約莫於 1725-30 年間寫成,而第二號則很可能完成於 1739 年,這麼認為主要是由於此首樂曲展現了獨奏協奏曲和組曲兩種型態的融合,尤其是長笛之技巧表現,可視為 Bach 晚期大型合奏作品的特色。

Bach 的第一號管弦組曲 BWV 1066 為 C 大調,由 Ouverture、 Courante、 Forlane、 Minuet I/II、 Bourree I/II、 Passepied I/II 六個樂章組成,編制為兩部雙簧管、低音管、兩部小提琴、中提琴與數字低音。第二號 BWV 1067 為 b 小調,由 Ouverture、 Rondeau、 Sarabande、 Bourree I/II、 Polonaise (Lentement) – Double、 Minuet、Badinerie 七個樂章組成,編制為獨奏長笛、兩部小提琴、中提琴與數字低音。第三號管弦組曲 BWV 1068 為 D 大調,由 Ouverture、 Air、 Gavotte I/II、 Bourree、 Gigue 五個樂章組成,編制是三部小號、定音鼓、兩部雙簧管、兩部小提琴、中提琴與數字低音。第四號 BWV 1069 亦為 D 大調,由 Ouverture、 Bourree I/II、 Gavotte、 Menuet I/II、 Rejouissance 五個樂章組成,編制為三部小號、定音鼓、三部雙簧管、低音管、兩部小提琴、中提琴與數字低音。

在 Bach 四首管弦組曲中,第二號第七樂章 Badinerie 以及第三號第二樂章 Air 可說是多數聆聽者最為耳熟能詳的樂章。前者由於開頭以分解和弦作為旋律而容易記憶,加上輕快的性格及長笛的技巧表現。第三號第二樂章 Air 則由於其優美的旋律與和聲而受喜愛,小提琴家 August Wilhelmj(1845-1908) 將此樂章改為 C 大調,且使用小提琴最低的 G 弦演奏,成為後來人們常稱呼的「 G 弦之歌」(Air on G string)。

三、 第三號管弦組曲中 ‘Air’ 樂章之解說與版本比較

Bach 第三號管弦組曲第二樂章 Air 是一單純二段體,全曲共十八小節,第一段結束於第六小節,第二段則是第七至第十八小節。第一段可解釋為結束於屬調抑或五級上,第二段中的明顯終止式出現於第十小節第三拍,停在 b 小調或可說是六級上,下一個顯著終止便是最後結束時回歸 D 大調。
Bach 此首 Air 之所以受喜愛,或許由於旋律與和聲所營造的特殊氛圍,故在此試圖整理其特點。
旋律方面:
(一)音符時值的對比造成節奏之變化。如樂曲開頭的升 F 維持了四拍半,而後出現六個十六分音符,便是顯著的例子。
(二)善用模進幫助聆聽者記憶。如第四小節為第三小節之模進,第十三至十四小節之曲調亦為不斷模進所構成。
(三)圓滑奏的使用幫助聽者感受音程與適當分組(Grouping)。如第二小節中六個十六分音符以每兩音一個圓滑之方式演奏,第三小節後半之十六分音符亦然。
(四)大跳的運用造成性格鮮明。如第七小節第二至第三拍的上行八度大跳緊接著下行大六度,第八小節開頭又一上行八度大跳,而後反向下行級進,形成性格鮮明且具美感的曲調。

和聲方面:
(一)低音的線性進行造成對位特質。如開始時低音從 D 下行級進至第二小節的 G 方為另一個具功能的和聲,因而從第一小節的一級至下一小節的四級七和弦之間具有三個經過音,由此形成對位所具有的張力。
(二)七和弦延遲解決的特殊韻味。最顯著的是第二小節開頭的四級七和弦,此時旋律音升 F 為此和聲中的七音,然其並未直接下行解決至 E 音,而是上行至 B 音,而後下行至 G音, 接著才下行至 E音, 此時方算是七音之解決,然而此時低音已從 G 改變為升 G 了。
(三)透過旋律進行造成和聲外音。如地武漢第六小節旋律的掛留形成七度至六度的解決,第十小節第三拍六級終止式前旋律由 D 音直接進入 B 音,構成不完整的五級和弦,聽來類似逃逸音(Echappee)的音響。

如此整理無疑是粗淺的,因為旋律與和聲時常無法作為單一的要素進行關注,二者是相輔相成的。且相互影響的結果又可能造成節奏型態(Rhythmic shape) 的變化。整體而言,樂曲開頭旋律之長音升 F 搭配由 D 下行至 G 音的低音聲部,造成和聲的不斷變化,使升 F 這個旋律音的角色由一級和弦的三音,變成六級和弦的五音,再變成四級七和弦的七音,如此同一音由於其他聲部進行造成和聲變化,因而改變此長音之角色和意義的限向,可說是此樂章最吸引欣賞者之處。

在此挑選四個演奏版本進行粗淺的比較。這四個版本中,有兩個以古樂器演奏,另外兩個是現代樂器的呈現。首先是 Nikolaus Harnoncourt 指揮 Concertus musicus Wien 之演奏,此版本使用古樂器,是四個版本中速度最快且最流動者,亦為四者中為一於數字低音部分用了能夠演奏和弦之樂器大鍵琴者,演奏時很少演奏裝飾音,而經常將之呈現為倚音(Appoggiatura)的型態。另一使用古樂器之版本為 Ton Koopman 指揮 The Amsterdam Baroque Orchestra 之演出,此演奏比 Harnoncourt 指揮的版本速度略慢些,數字低音未使用演奏和聲的樂器,裝飾音清晰而精緻,長音符以漸強的表情增加音樂的張力與前進感。此二個古樂版本均以 A = 415 為標準音,圓滑奏皆受到刻意強調,且每個圓滑奏具明顯間隔,使聆聽者特別感受旋律分組之情形,後者又較前者明顯,兩個版本皆如欣賞者熟悉的古樂演奏:弦樂不使用揉弦。而以現代樂器演奏的版本中, Wilhelm Furtwangler 指揮柏林愛樂之演奏,是本文介紹的四個版本中錄音時間最早,演奏速度最緩慢者,分句清晰、特別強調和聲變化,第二段無反覆。 Herbert von Karajan 指揮(也許是)柏林愛樂的演奏,速度較 Furtwangler 指揮的版本略快,但仍慢於兩個古樂器演奏版本,是四個版本中使用最多揉弦者。兩個現代樂器演奏版本均以 A = 442 左右為標準音,圓滑奏之間無清楚分割,因而較古樂器版本聽來具綿密之線條。且兩個版本之指揮家皆非擅長 Baroque 時期音樂者,而是以自身之風格,帶領所指揮的樂團演奏出其自身心目中對樂曲的感受和見解,故呈現了較古樂演奏版本浪漫的風格。

結語

筆者以為:Bach 是少數能將深具思考性、稍顯艱澀的音樂,如許多賦格作品,以及相對平易近人的音樂,如鍵盤或管弦組曲,均成為經典作品的作曲家。四首管弦組曲的大部分音樂雖單純、易接受,卻也是值得一再細細品味、深入探究的樂曲。從組曲的發展過程觀之,這四部作品無疑標誌著 Baroque 時期的高峰與接近尾聲,而從 Bach 的音樂創作觀之,亦可窺其大型合奏與舞曲之風格和特色。

比較了第三號管弦組曲中 ‘Air’ 這個樂章的四個演奏版本後,感受到 Bach 音樂的不同呈現方式與各自具有的特殊風貌。兩個古樂版本所展現的直樸與純粹之美,是使用現代樂器所不容易達到的,而此二版本間,數字低音使用和聲樂器與否,及弦樂運音(Articulation) 的差異,又造成其各自的特質。用現代樂器演奏的兩個版本,均出自相當著名且傑出的指揮家,但二位指揮並非以此時期的曲目見長,而是以其自身對音樂的認識、瞭解、體會與領悟,帶領其所指揮的樂團,呈現自身想像抑或心靈中聽見的音樂,加上樂器性能和演奏方式與技巧的變遷,展現出古樂器所無法做到的浪漫之美。不論欣賞者較偏好何種美感,或許皆可從此四個不同版本的聆聽過程得到愉悅和享受。


全文完